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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《劉子》作者問題研究述論(朱文民)(《學(xué)燈》第二十一期)

         

        [ 編輯:web1 | 時間:2012-03-15 08:55:36 | 推薦:曲阜優(yōu)秀商家展示 | 來源: | 作者: ]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內(nèi)容提要:《劉子》作者,兩《唐書》和鄭樵《通志》皆著錄為劉勰,從南宋開始出現(xiàn)作者分歧,或謂劉勰、或謂劉晝等人。今對歷代學(xué)人研究結(jié)論進行梳理,可以初步認為劉晝之說,可能是南宋時的一種偽說。

        關(guān)鍵詞:《劉子》作者  歷代爭鳴  研究述論 

        《劉子》一書,一名《新論》,又名《劉子新論》、《流子》、《德言》,F(xiàn)有文獻記載,最初引錄其書的是隋代虞世南《北堂書抄》。其后歷代公私書籍著錄漸多,但對該書作者自南宋則發(fā)生了分歧。今對歷史文獻記載和諸家研究意見敘錄如下:

        一、元明及元明以前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的著錄 

        (一)官家著錄

        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·子部·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,十卷,亡。”未記作者為何人。

        《舊唐書·經(jīng)籍志·丙部·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十卷,劉勰撰。”

        《新唐書·藝文志·丙部·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,十卷,劉勰。”

        《日本國見在書目·雜家類》有《劉子》十卷、五卷、三卷本,但未提作者名。

        《崇文總目》:“《劉子》三卷。”未記作者為何人。(今四庫本《崇文總目》多不錄作者,當(dāng)因每條前原有序釋的緣故。)

        《宋史·藝文志·子部·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三卷,題劉晝撰。奚克讓《劉子音釋》三卷,又《音義》三卷。”

        (二)私家著錄

        唐釋慧琳《一切經(jīng)音義》卷九十《音高僧傳》第八《釋僧柔傳》:“劉勰,梁朝時才名之士也,著書四卷,名《劉子》。”

        敦煌遺書伯2721卷、伯3649卷《隨身寶》(一名《珠玉抄》),二名《益智文》,三名《隨身寶》):“《流子》,劉協(xié)注”。

        唐張鷟的小說《朝野僉載》:“《劉子》書,咸以為劉勰所撰,乃勃海劉晝所制。晝無位,博學(xué)有才!酰ò础端牟繀部繁救,余嘉錫《四庫提要辨證》引作“竊”)取其名,人莫知也。”(今中華書局本《朝野僉載》正文中不見其文,在《補輯》中有。此說原見于南宋人劉克莊的《后村大全集·詩話續(xù)集》的引錄)

        唐袁孝政《劉子注·序》:“晝傷己不遇,天下陵遲,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時人莫知,謂為劉勰,劉歆,劉孝標作。”

        宋鄭樵《通志·藝文略·諸子類·儒術(shù)》:“《劉子》,三卷,梁劉勰撰。”

        宋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卷十二《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,三卷,右齊劉晝孔昭撰,唐袁孝政注。凡五十五篇。言修心治身之道,而辭頗俗薄。或以為劉勰,或以為劉孝標,未知孰是。”

        宋王觀國《學(xué)林》中說:[①] “《劉子·隨時篇》曰:‘中流失舩,一瓠千金。’按《前漢·藝文志》有《鹖冠子》一篇,韓愈《讀鹖冠子》文曰:‘鹖冠子稱‘賤生于無所用,中流失舩,一壺千金。’予三讀其辭而悲之。’以此觀之,則《鹖冠子》有是語久矣,劉晝竊其語也。”這應(yīng)該是最早提到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的現(xiàn)存文獻[②]。

        宋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卷十《雜家類》:“《劉子》,五卷,劉晝孔昭撰。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為《序》,凡五十五篇!短浦尽肥,劉勰撰。今《序》云:‘晝傷己不遇,天下陵遲,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時人莫知,謂為劉勰,或曰劉歆,劉孝標作。’孝政之言云爾,終不知晝?yōu)楹未。其書近出,傳記無稱,莫知其始末,不知何以知其名晝,字孔昭也。”

        宋章俊卿《山堂考索》卷十一《諸子百家門·雜家類》:《劉子》,題劉晝撰。泛論治國修身之要,雜以九流之說,凡五十五篇!短浦尽吩疲“劉勰撰。今袁孝政《序》云:‘劉子者,劉晝,字孔昭,傷己不遇,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時人莫知,謂劉歆、梁劉勰、劉孝標作。’”

        宋趙希弁《郡齋讀書附志·諸子類》:“《劉子》,五卷。右劉晝字孔昭之書也;蛟苿③乃蛟粍㈧е,或謂劉孝標之作。袁孝政為《序》之際,已不能明辨之矣!”

           宋黃震《黃氏日抄》:“《劉子》之文類俳,而又避唐時國諱,以世為代,往往雜取九流百家之說,引類援事,隨篇為證,皆會粹而成之,不能自有所發(fā)明,不足預(yù)諸子立言之列。播州錄事袁孝政注而序之,乃盛稱譽;且謂五十五篇取五行生成之?dāng)?shù),于義無考焉。然又謂劉子名晝字孔昭,而無傳記可憑,或者袁孝政之自為者耶?”

        宋濂《諸子辨》:“《劉子》,五卷,五十五篇,不知何人作!短浦尽肥,直云梁劉勰撰。今考勰所著《文心雕龍》,文體與此正類,其可征不疑。第卷數(shù)不同,為少異爾。袁孝政謂‘劉晝(孔昭)傷已不遇,遭天下陵遲,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’非也。孝政已無傳記可憑,復(fù)致疑于劉歆、劉勰、劉孝標所為。黃氏遂謂孝政所托,亦非也。”

        明胡應(yīng)麟《少室山房筆叢》卷一《經(jīng)籍會通三》:“兩《劉子》:一劉敬,(原注:三篇,儒家。)一梁劉勰。(原注:三卷。)”

        元代前著錄《劉子》及作者的尚有王應(yīng)麟《玉!,章俊卿《山堂考索》,馬端臨《文獻通考》等,皆與晁公武、陳振孫大同小異,茲不贅述。

         二、明以后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的新說 

        1、《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的三種新說!肚逅膸烊珪偰刻嵋罚“案《劉子》十卷,《隋志》不著錄,《唐志》作梁劉勰撰。陳振孫《書錄解題》、晁公武《讀書志》,俱據(jù)唐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序,作北齊劉晝撰!端问·藝文志》亦作劉晝。自明以來,刊本不載孝政注,亦不載其序,惟陳氏載其《序》,略曰:‘晝傷己不遇,天下陵遲,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時人莫知,謂為劉勰、劉歆、劉孝標作。’云云,不知所據(jù)何書。故陳氏以為終不知晝?yōu)楹未恕0噶和ㄊ律崛藙③,史惟稱其撰《文心雕龍》五十篇,不云更有別書。且《文心雕龍·樂府》篇稱;‘涂山歌于候人,始為南音;有娀謠乎飛燕,始為北聲;夏甲嘆于東陽,東音以發(fā);殷整思于西河,西音以興。’此書《辨樂》篇稱:‘夏甲作《破斧》之歌,始為東音。’與勰說合;其稱‘殷辛作靡靡之樂,始為北音。’則與勰說迥異,必不出于一人。又史稱:勰長于佛理,嘗定定林寺經(jīng)藏,后出家,改名慧地。此書末篇乃歸心道教,與勰志趣迥殊,白云齋《道藏》目錄,亦收之太元部無字號中,其非奉佛者甚明。近本仍刻劉勰,殊為失考。劉孝標之說,《南史》、《梁書》俱無明文,未足為據(jù)。劉歆之說,則《激通篇》稱:‘班超憤而習(xí)武,卒建西域之績。’其說可不攻而破矣。惟北齊劉晝字孔昭,渤海阜城人,名見《北史·儒林傳》。然未當(dāng)播遷江表,與孝政之《序》不符!秱鳌贩Q;‘晝孤貧受學(xué),姿意披覽,晝夜不息。舉秀才不第,乃恨不學(xué)屬文,方復(fù)綴輯詞藻,言甚古拙。’與此書之縟麗輕茜亦不合。又稱:‘求秀才十年不得,乃發(fā)憤撰《高才不遇傳》。孝昭時,出詣晉陽上書,言亦切直,而多非世要,終不見收。乃編錄所上之書為《帝道》。河清中,又著《金箱璧言》,以指機政之不良。’亦不云有此書,豈孝政所指又別一劉晝歟?觀其書末《九流》一篇,所指得失,皆與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子部所論相同。使《隋志》襲用其說,不應(yīng)反不錄其書,使其剽襲《隋志》,則貞觀以后人作矣;蛟⒄啥拗T子之言,自為此書,而自注之。又恍惚其著書之人,使后世莫可究詰,亦未可知也。然劉勰之名,今既確知其非,自當(dāng)刊正;劉晝之名,則介在疑似之間,難以確斷。姑仍晁氏、陳氏二家之目,題晝之名,而附著其牴牾如右。”[③]

        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否認了以前所提出的《劉子》作者為劉勰、劉晝、劉歆、劉孝標。提出了新的三說:一、貞觀后人作;二、袁孝政自為說;三、既非梁劉勰、也非北齊劉晝,而為另一劉子。否認劉勰作的理由有三:一、史唯稱劉勰撰有《文心雕龍》,不云更有別書。二、《文心雕龍·樂府》篇:“涂山歌于候人,始為南音;有娀謠乎飛燕,始為北聲;夏甲嘆于東陽,東音以發(fā);殷整思于西河,西音以興。”《劉子·辨樂》篇則說“殷辛作靡靡之樂,始為北音。”則與《文心》說迥異,必不出于一人。三、劉勰長于佛理,且出家為僧!秳⒆·九流》歸心道教,與勰志趣迥殊。否認劉晝說的理由也有三:一、袁序說劉晝播遷江表,與《晝傳》記錄的劉晝身世不符。二、劉晝之書無文采,“言甚古拙”,與此書之縟麗輕茜亦不合。三、《晝傳》亦不云有此書。

        但是,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的作者對史料閱讀有誤:一,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是著錄了《劉子》的,只是未記作者,故不得言《隋志》不著錄也。二、陳振孫《書錄解題》、晁公武《讀書志》,是照錄所見《劉子》作者題署,而非“俱據(jù)唐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序,作北齊劉晝撰”,反而對袁《序》提出質(zhì)疑。

        2、明人偽作說。王昶《春融堂集》卷四十三《劉子·跋》:“《劉子》,二卷,北齊劉晝著,共五十五篇。唐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注。按晝字孔昭,所撰有《高才不遇傳》、《金箱璧言》,而是書本傳無之。又《隋經(jīng)籍志》,若《顧子》《符子》入書錄,而此獨末載,何與?考《唐志》,《劉子》十卷,劉勰撰,孝政序云:‘晝播遷江表,故作此書。時人莫知,謂為劉勰;蛟粍㈧、劉孝標作。’陳氏振孫至不知為何人。晁氏謂其俗薄,則殊有見也。大抵《唐志》之《劉子》,非即此《劉子》;而此書不見于《晝傳》,為后人偽撰無疑。明人好作偽,申培《詩說》、《子貢易詩傳》、《天祿閣外史》,無識者多奉為天球拱璧,是書蓋其流亞爾。”

          3、作者為吳晉人說。清人姚振宗在《隋書經(jīng)籍志考證》中說:“此劉子似非劉晝。晝在北齊孝昭時著書名《帝道》,又名《金箱璧言》者,非此之類,且其時當(dāng)南朝陳文帝之世,已在梁普通后四十余年。阮氏《七錄》作于普通四年,而是書見載《七錄》,其非晝所撰更可知。袁孝政序今不存,據(jù)陳氏宋氏所引,則亦未嘗定以為劉晝。然其言天下陵遲,播遷江表,必有所本,亦非晝非勰非孝標之遭際!镀咪洝妨惺菚趨菚x人之間,似猶為東晉時人。其書亦名《新論》,與魏晉時人風(fēng)尚尤近。日本書目載《劉子》十卷,又五卷,又三卷,則三本并行由來久矣。”[④]

           姚氏之論是擊中了劉晝說要害的。劉晝的著作和活動時間已在陳代,其著作何能入梁人書目中?但姚氏又提出了吳晉時人作的新說。

        自從姚振宗氏提出魏晉時人作后,一直未有響應(yīng)者,直到近年才有陳志平先生在《古籍整理研究學(xué)刊》2007年第4期撰文《<劉子>作者和創(chuàng)作時間新考》,提出西晉說。全文分兩部分,第一部分認為《劉子》既不是劉勰也不是劉晝。否定劉勰的理由有三條:一、劉勰史惟稱其撰《文心雕龍》五十篇,不云更有別書。二、且《文心雕龍·樂府篇》稱:“涂山歌于候人,始為南音。有娀謠乎飛燕,始為北聲。夏甲嘆于東陽,東音以發(fā)。殷整思于西河,西音以興。”此書《辨樂篇》稱:“夏甲作破斧之歌,始為東音”,與勰說合。其稱“殷辛作靡靡之樂,始為北音”,則與勰說迥異,必不出于一人。三、又史稱勰長于佛理,嘗定定林寺經(jīng)藏,后出家,改名慧地。此書末篇乃歸心道教,與勰志趣迥殊。案,以上三條均重復(fù)以往論者之老調(diào),無有新意,前人已辨駁,陳氏不察爾。否定劉晝的理由大體有二:一、袁孝政《劉子注序》與史載的劉晝生平不合。二、劉晝的學(xué)歷品行與《劉子》相矛盾(具體列舉了四條)。陳文通過排除了劉勰和劉晝說,而選擇了魏晉人,理由有二:一、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列《劉子》于魏晉人著作間。二、《劉子》本身的線索:《劉子·貴農(nóng)》篇云:“故農(nóng)祥晨正,辰集娵訾,陽氣憤盈,土木脈發(fā)。天子親耕于東郊,后妃躬桑于北郊。”晉禮是皇帝親耕于東郊,皇后蠶于西郊。雖然梁王朝有皇帝親耕于東郊之說,但未見有皇后蠶于北郊之說。晉太康九年以前有皇后蠶于北郊說,故其書當(dāng)作于晉“太康九年先蠶于西郊前,即288年前。”案,此處作者應(yīng)當(dāng)考慮文獻傳抄者有妄改的可能,僅以一個“西”字和“北”字之差,就斷定為“魏晉時人的作品”,證據(jù)太單薄,何況梁已有皇帝親耕于東郊的明確記載呢![⑤]因為皇帝親耕于東郊,皇后必蠶于西郊,古禮是對稱的。

        有關(guān)《劉子》作者的諸種說法已盡記于上。 

        三、學(xué)術(shù)界圍繞《劉子》作者諸種說法的辨論 

        (一)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明人偽作和貞觀以后人作的說法。1937年《文學(xué)年報》第3期發(fā)表了楊明照的《劉子理惑》一文,列舉隋《北堂書抄》、唐《帝范》、《臣規(guī)》皆大量引錄《劉子》和在敦煌遺書中發(fā)現(xiàn)多種《劉子》抄本為證,否定了貞觀以后人作和明人偽作的說法。

        (二)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劉歆、劉孝標二說。楊明照在《劉子理惑》一文中還所舉《劉子》中大量后漢及魏晉間人的故事,以證非劉歆所作,支持了《四庫總目提要》否定劉歆說的意見,此論據(jù)正確,其后無人再提及。楊文又以《梁書》《南史》的《劉孝標傳》“俱無明文,而彼此持論又臭味不同。孝標之《絕交》與是書之《托附》徑庭也。孝標之《辨命》與是書之《命相》霄壤也。果出一人之手,何有首鼠之詞?……則孝標之說,亦迎刃而解矣。”楊文發(fā)表以后,劉孝標之說,長期無人再提及,2008年陳志平先生在《劉子研究》中提出“值得注意的劉孝標”:(1) “劉孝標有播遷江表的經(jīng)歷”;(2)“劉孝標有隱居的經(jīng)歷”;(3)“劉孝標的學(xué)識與《劉子》接近”;(4)“劉孝標的思想與《劉子》接近”(劉孝標有《相經(jīng)序》《辯命論》,《劉子》有《命相》篇)。認為“劉孝標可能是《劉子》的作者”。[⑥]陳志平先生所列舉的證據(jù)是值得注意的,相比楊明照的否定論據(jù)是有力的。但是筆者認為劉勰與劉孝標相比,除了“播遷江表”外,人生遭際大同小異,都少年喪父;都有寺院生活經(jīng)歷;都有研究過命相的經(jīng)歷;都曾受到梁武帝的禮遇,又對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滿足;都有著作傳世。二者相比較,劉勰是一個創(chuàng)新型的人才,《文心雕龍》的篇章架構(gòu)來自于《周易》,《劉子》的篇章架構(gòu)也來自于《周易》!秳⒆印分嘘P(guān)于言意之辯、關(guān)于法治、關(guān)于兵學(xué)、關(guān)于人才、關(guān)于美學(xué)等諸方面的論述,在《文心雕龍》中都能找到影子和萌芽,而劉孝標尚缺著作證明!秳⒆印芬粫_到的理論高度,劉孝標的現(xiàn)有文章還不足以證明非他莫屬[⑦]。是否為劉孝標所著,尚待進一步挖掘資料。

        (三)關(guān)于袁孝政自為說。

        明胡應(yīng)麟《少室山房筆叢》卷三一《四部正訛中》說:“《劉子新論》,諸家咸以為劉晝孔昭。案《北史·晝傳》:晝好學(xué)而文辭俚拙。……此書雖無甚高論,而辭頗清旨,意非晝所能也。宋景濂謂劉勰撰者近之。然《唐志》篇目不同,安知即此。……陳振孫謂終不知晝何代人,殊失考。黃東發(fā)直以袁孝政作,托名于晝,則亦未然。凡依托之書,必前代圣賢墳籍,冀以取重廣傳。晝之聲價,在六朝甚泯泯,即孝政何苦托之?勘偽書者,此義又當(dāng)察也。”[⑧]胡應(yīng)麟對黃東發(fā)的辯駁頗中其要。從總體上說是同意宋景濂的考證結(jié)論的,認為《劉子》作者為劉勰。但是又有一疑問:與“《唐志》篇目不同”,即《唐志》稱《劉子》,而今稱《劉子新論》。這說明胡應(yīng)麟的考證相當(dāng)慎重,值得尊重。胡氏未見敦煌遺書,而敦煌遺書中有《雜抄》卷,卷中有《九流》一條,目下注“事在《流子》第五十五章”,(《流子》就是《劉子》已為學(xué)界所認可)所錄正是《劉子新論·九流》篇原文,可知明代的《劉子新論》就是兩《唐志》的《劉子》,此可打消胡應(yīng)麟的疑竇。既然疑竇已被打消,那么宋景濂在《諸子辨》中謂《劉子》“《唐志》十卷,直云梁劉勰撰。今考勰所著《文心雕龍》,文體與此正類,其可征不疑”的結(jié)論也就是胡氏的考證結(jié)論了,認為《劉子》的作者為劉勰是“可征不疑”的。

        清盧文弨《抱經(jīng)堂文集·劉子跋》中說:“《劉子》五十五篇,南齊時劉晝孔昭撰。(王叔岷謂“南齊”當(dāng)作“北齊”。)其文筆豐美,頗似劉彥和。然此有用世之意焉,或疑即勰所著,殆不然也。有唐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注。其云劉晝撰者,亦政之《序》云耳。宋人黃東發(fā)遂疑為孝政自著。余借得《道藏》本,見孝政所為注,淺陋紕謬,于事之出《左氏》、《國語》者尚多亂道,而謂其能為此文乎?……東發(fā)又譏其文類俳,此在當(dāng)時文體自爾。”盧氏之駁已中其弊。

        楊明照先生《劉子理惑》也列舉大量事實反駁孝政自為說。今亦不見有人提及,其孝政當(dāng)自為說已駁倒。

        (四)關(guān)于劉晝說!秳⒆印纷髡邉冋f,最初見于南宋劉克莊引錄的唐張鷟的《朝野僉載》和唐袁孝政為《劉子》作注時的序言。從文字口氣看,似出于一人之口,但袁孝政事跡不可考,是張氏抄了袁氏的,還是袁氏抄了張氏的,已無法斷定。這是其一;其二,這兩個出處均非原始資料,都是南宋人的引錄。張氏之說見于南宋劉克莊《后村詩話·續(xù)集》卷三,袁氏之序見于南宋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,但此記僅只言片語,而非全文,而袁序全文今已不見。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著錄《劉子》時只是照錄了所見《劉子》及題署的作者劉晝,但緊接其后說:“或以為劉勰,或以為劉孝標,未知孰是。”晁氏也未斷出作者到底是誰。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又指出“其書近出,傳記無稱,莫詳其始末,不知何以知其名晝而字孔昭也。”宋人章俊卿《山堂考索》也說: “今袁孝政《序》云……”的“今”字可與陳振孫“其書近出,傳記無稱,莫詳其始末”相佐證,可以說袁孝政非唐人而是宋朝人。這說明《劉子袁注》一書是南宋陳振孫時才出現(xiàn)的,陳振孫對其為唐人作品的真?zhèn)我呀?jīng)提出質(zhì)疑,只是后人不察爾。

          1937年楊明照先生的《劉子理惑》也主張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。他在否定了劉歆、劉孝標等諸說之后說:“究其作者又將誰屬?今據(jù)孝政之《序》,晁氏之志(《郡齋讀書志》云“《劉子》,齊劉晝孔昭撰”,《附志》同),《直齋書錄》(《書錄解題》云:“《劉子》,齊劉晝孔昭撰”)、王氏《玉!罚ā队窈·藝文類》云“《劉子》,北齊劉皺字孔昭撰”)要以劉晝近是。”并舉出兩個證據(jù)。證據(jù)一,《劉晝傳》中有晝“每言使我數(shù)十卷書行于后世,不易齊景之千駟也。”“以晝自言數(shù)十卷書計之,《劉子》必在其中,于數(shù)始足(《高才不遇傳》四卷,《帝道》若干卷,《金箱壁言》若干卷,《六合賦》若干卷,再益以《劉子》十卷,差足云數(shù)十卷書)。”證據(jù)二,“又傳稱晝‘恨不屬文,方復(fù)緝綴辭藻,言甚古拙。’今以《劉子》全書驗之,其緝綴辭藻與言甚古拙,皆極為顯著。”據(jù)此兩證,定為劉晝。

        認為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的尚有余嘉錫的《四庫提要辨證·劉子》條。余嘉錫首先判定《劉子》非劉晝作,認為袁孝政的《劉子注序》所記劉晝一事,與《北史》、《北齊書》的《劉晝傳》不符,“余嘗疑孝政作注,文理尚復(fù)不通,其言豈足為據(jù)?”繼而又見劉克莊《后村詩話·續(xù)集》中引了張鷟的說法,于是又反過來堅信張言,否定前判,千方百計為劉晝說找出四條證據(jù):其一,“‘晝無仕進,傷時無知己,多竊位妒賢,’”與《劉子》《知人》篇《薦賢》篇的一些語意合;其證二,《劉子》的《通塞》篇《遇不遇》篇“詞氣憤激,與其撰《高才不遇傳》之意同”;其證三,“晝之為人詆佛而不非老莊,”與《劉子》“歸心道家合”;其證四,劉晝在當(dāng)時“不惟文章為邢、魏所嗤,即其儀容亦為流俗之所笑”,這同《劉子·正賞》篇所云:“奚況世人未有名稱,其容止文華,能免于嗤誚者,豈不難也”語意合。[⑨]

        余氏之言開了劉晝好莊老之學(xué)的先河。并舉唐代傅亦為例,認為“凡辟佛者皆老莊之徒”。這與劉晝傳記顯然相矛盾。《梁書》記載范縝反佛,范縝是宋齊著名大儒劉瓛的弟子,“尤精《三禮》”,卻不是老莊之徒,這說明反佛未必好老莊之學(xué)。而事實上,南北朝時期的佛徒高僧好老莊者不絕于史,有案可稽,無需贅言!稄V弘明集》所記劉晝的話本意是說道士不同于老莊之道學(xué)(本),道士“藉佛邪說,為其配坐而已”,余氏誤解了此語。

        余氏其第四證是舉《劉子·正賞》篇謂“以圣賢之舉措,非有謬也,而不免于嗤誚,奚況世人,未有名稱,其容止文華,能免于嗤誚者,豈不難也。”認為此正如劉晝以《六合》示魏收、邢子才而受到譏笑相合。余氏又言,晝學(xué)文“言甚古拙”,“未必不長于筆”。于是說:《北堂書抄》卷九十七有劉畫《鄒衍傳》,劉畫有人疑義劉晝,“《鄒衍、莊周傳》疑皆為《高才不遇傳》中人。”《書抄》所引《鄒衍別傳》云:“鄒子博識,善敘事,有禹、益之鴻才,道深東海,名重西山,日月不能亂其暉,金玉無以比其貴。”“其文體正如《劉子》相類,然則晝非不能華縟輕倩之文矣。善夫周中孚之言曰;‘傳稱其綴緝詞藻,言甚古拙,或疑此書非其所能,亦非篤論。’”[⑩]

        余氏為了證明《劉子》劉晝著,突破《劉晝傳》中的“言甚古拙”之礙,提《北堂書抄》引疑為劉晝的話當(dāng)真,說明《劉子》“言辭縟麗”,劉晝之口亦能吐得出來。于是狠批《北史》和《北齊書》的作者對劉晝的傳記不實,為了給劉晝著《劉子》不惜為古人改文章。一是《北堂書抄》引的《鄒衍別傳》未必出自《高才不遇傳》。因為虞世南并未注明出自《高才不遇傳》,把劉“口”下的脫文疑為劉晝,再把脫文中的劉“口”人的《鄒衍傳》疑出于《高才不遇傳》,這樣把兩個“疑”字加起來當(dāng)真,豈不成了代數(shù)學(xué)上的兩個負數(shù)成正數(shù)了嗎?二是南北朝時《鄒衍別傳》之類的資料不絕于書,即使《書抄》中引的《鄒衍別傳》作者是劉晝也未必出自劉晝肺腑之言,因為劉晝之文采《晝傳》已記載甚明,且《廣弘明集·辨惑》篇所記劉晝的話也已證明其甚古拙。再,劉晝之學(xué)文已受到魏收、邢子才等人的嗤誚,而其“筆”的水平又“答策不第,言不著世要”,其“筆”的水平亦可想而知。

        所以,由于余氏前已否認《劉子》劉晝著,其論頗中其要,后見劉克莊引張鷟語,于是改變初衷,為劉晝著找根據(jù),并受楊明照氏之影響,所以其四證不僅不為學(xué)界所注意,反而落了個被陳志平先生斥其為古人改文章的嫌疑。[11]

        對于促使余嘉錫轉(zhuǎn)變觀點的劉克莊引張鷟《朝野僉載》中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的話,臺灣學(xué)者王叔岷在《劉子集證·自序》中評論說:“案張鷟以《劉子》劉晝作,與袁孝政同。謂晝竊取劉勰之名,余氏深信不疑,岷則以為不然,《傳》既稱‘晝常自謂博物奇才,言好矜大每言:“使我數(shù)十卷書行于后世,不易齊景之千駟也!”’其自尊自信如此,豈肯竊用人名,以自取哉?《傳》謂其制六合賦,呈示魏收、邢子才。其欲取重于時流則有之。此猶劉勰之以《文心雕龍》取定于沈約也。(見《南史·劉勰傳》)然劉勰之書,大為沈約所重;劉晝之賦大為魏、邢所輕,晝既不能得真賞于當(dāng)時,惟有求知音于后世,若竊取劉勰之名以傳其書,則并身后之名亦不可得矣!晝之愚不致如此。”[12] 王叔岷之言揭開并指出了張鷟的破綻。因此,今持劉晝說的人多不以其所論為據(jù)。

         學(xué)術(shù)界凡持劉晝說的人,所本的資料主要為上述諸條。

        (五)既非劉勰,亦非劉晝,疑另一劉子之說。此說自從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的作者提出以后,清人耿文光呼應(yīng)此說。他說:“《劉子》雖無深意,而反復(fù)譬喻,文詞斐然,與《北史·劉晝傳》所云晝拙于文者不合,恐別是一人。” [13]1990年曹道衡先生在《中國社會科學(xué)院研究生院學(xué)報》第二期發(fā)表的《關(guān)于<劉子>的作者問題》一文中也提出“另一劉子之說”。曹道衡在研究了諸家意見之后,認為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是不能成立的,而判為劉勰,有人還不服,是否可考慮另一劉子。1998年,曹道衡再次談到《劉子》一書時說:“有些書和作品還是保存在南方,在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沒有著錄,但在南朝確已存在的,如所謂《劉子》,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說已亡佚,而在《舊唐書·經(jīng)籍志》、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中又出現(xiàn)了。此書前人都認為北齊劉晝作,其實從梁代著錄情況看,根本不可能出于劉晝之手,筆者在《關(guān)于〈劉子〉的作者問題》中已有考證。此書當(dāng)為南朝人作,當(dāng)出現(xiàn)于南方。”[14]

        《武漢科技大學(xué)學(xué)報》(社會科學(xué)版)2008年第5期,發(fā)表了陳祥謙的《〈劉子〉作者新證》一文,在既非劉勰也非劉晝之外,找了“另一劉子”,即梁王朝時期的劉遵。陳祥謙先生認為其說發(fā)端于梁簡文帝蕭綱《與遵從兄陽羨令孝儀令》(下簡稱《與孝儀令》),嚴可均《全梁文》的篇名為《與劉孝儀令悼劉遵》)和《與湘東王令悼王規(guī)》!杜c孝儀令》中有:“而此子溘然,可嗟痛。”中“子”之謂劉遵;《與湘東王令悼王規(guī)》中有:“去歲冬中,已傷劉子,今茲寒孟,復(fù)悼王生,俱往之傷,信可虛說?”其中明確稱劉遵為“劉子”。陳祥謙在文章中說:“一般而言,被尊稱為‘子’者當(dāng)有與之相稱的子書,如楊子(即楊雄,作者注);或者說,子書作者多被他稱或白擬為‘子’,如‘抱樸子’葛洪,這應(yīng)該是沒有疑義的。查考史籍,劉勰、劉晝等當(dāng)時均無 ‘子‘之稱謂,唯有追隨梁晉安王蕭綱長達二十余年的劉遵被尊為 ‘劉子’”。陳文其后為劉遵即《劉子》一書的作者,量身定做出五個證據(jù)。所論劉遵為人如何低調(diào),輕名淡利,不求聞達。陳祥謙在該文中說:“換言之,劉遵撰著子書非為“立一家之言”,而是為了更好地輔佐蕭綱(《劉子》是一部典型的箴戒著作,或可說明這一點);既為蕭綱而作,這也是他不曾署名的原因之一。因此,當(dāng)劉遵所著子書以蕭綱藏書名義被錄入《梁東宮四部目錄》時,大有可能被“孝友淳深,立身貞固,內(nèi)含玉潤,外表瀾清”的劉遵隱去了作者。阮氏《七錄》錄入該子書時,又當(dāng)因循劉遵之舊,故無署名;但阮氏一定知道《梁東宮四部目錄》出自劉遵之手。這就是為什么《七錄》被納入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編撰系統(tǒng)后,《經(jīng)籍志》唯有‘《梁東宮四部目錄》四卷,劉遵撰’的著錄,而無署名劉遵所撰子書的記載的真正原由。無論欲以‘樹德建言’而‘騰聲飛實’(《文心雕龍·序志》)名垂青史的劉勰,還是常說‘使我數(shù)十卷書行于后世’(《北史·儒林上·劉晝》)的劉晝,都以功利、聲名為先,不大可能會放棄對自己著述的署名。”

        在這里有兩個問題應(yīng)當(dāng)注意:一是如果《劉子》一書的作者是劉遵,而陳文說劉遵是如何的不求名利,這就與《劉子·惜時》篇所表現(xiàn)出來的強烈的功名思想而又出于無奈的處境相矛盾!秳⒆·惜時》篇說:“生為無聞之人,歿成一棺之士,亦何殊草木自生自死者哉!歲之秋也,涼風(fēng)鳴條,清露變?nèi)~,則寒蟬抱樹而長叫,吟烈悲酸,蕭瑟于落日之際,何也?哀其時命,迫于嚴霜而寄悲于菀柳。今日向西峰,道業(yè)未就,郁聲于窮岫之陰,無聞于休明之世。已矣夫!亦奚能一沾衿將來,染意于松煙者哉!”二是蕭綱在以上兩文中稱劉遵為劉子,應(yīng)該是一種禮儀上的尊稱而非指劉遵的學(xué)問達到了“子”的程度。“子”的通常用法,前哲馬融《論語·學(xué)而》注:“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” 《公羊傳•宣公六年》:“子,大夫也。”何休注:“古者,士大夫通稱曰子。”臺灣著名學(xué)者王更生教授研究更細,他說:“子者,本為男子的通稱或美稱,后引申而為尊稱或自稱,如稱有爵位的官員,《公羊》宣公六年《傳》:‘子,大夫也。’《谷梁》宣公十年《傳》:‘其曰子,尊之也。’于各國卿大夫舉其謚者,皆曰某子,如韓宣子,季康子等。對有道德有學(xué)問的人也稱之曰某子,如孔子、老子。也有弟子單用‘子’字以尊師者,如《論語》中孔門弟子之于孔子。又有于姓氏之上再加‘子’者,如《公羊傳》中的子沈子、北宮子。同輩互稱者,如孔子稱蘧伯玉為公叔文子,以上皆屬尊稱之類。至于自稱者,如巷伯自稱孟子是也。至學(xué)者著述,也有以子署名的前例,如老子、莊子、墨子、孟子等。”[15]另外還有后世因子書眾多而目錄書中專設(shè)的“子部”,則又是另一名詞了。上文所引蕭綱的話,明顯的是一種尊稱。除此之外,筆者認為還有一個語言用辭上的對稱的作用,即“劉子”對“王生”。

        但是,應(yīng)當(dāng)指出,陳祥謙的文章在南朝的梁王朝中找《劉子》的著作者,其大方向是對的,因為這符合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著錄的《劉子》“梁有,今亡”的記載。但是,如果以此定劉遵為《劉子》一書的作者,其證據(jù)不免有單薄之嫌,因為《劉子》.一書的理論性太強了,以往前賢多輕視了《劉子》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價值。例如《劉子·崇學(xué)》篇說:“至道無言,非立言無以明其理;大象無形,非立形無以測其奧。道象之妙,非言不傳;傳言之妙,非學(xué)不精。未有不因?qū)W而鑒道,不假學(xué)以光身者也。” 又如《劉子·審名》篇說:“言以繹理,理為言本;名以訂實,實為名源。有理無言,則理不可明;有實無名,則實不可辨。理由言明,而言非理也;實由名辨,而名非實也。今信言以棄理,實非得理者也;信名而略實,非得實者也。故明者,課言以尋理,不遺理而著言;執(zhí)名以責(zé)實,不棄實而存名。然則,言理兼通,而名實俱正。”這是對魏晉玄學(xué)中“言意之辨”帶有終結(jié)性的認識,劉遵缺少這方面的證據(jù)。

        《劉子》作者誰屬之爭論,到20世紀80年代,林其錟、陳鳳金二人將古籍《劉子》一書整理出版,才認真梳理以往諸家研究成果,并寫成《劉子作者考辨》一文,附于其整理的《劉子集校》一書之后,認為“《劉子》劉勰著的題署應(yīng)該恢復(fù)”,再次引起學(xué)界重視。林、陳之《劉子作者考辨》所舉出的新證據(jù)有如下五條:

        一、敦煌遺書中有《隨身寶》:“《流子》劉協(xié)注”,即《兩唐志》所記之:“《劉子》劉勰著”;二、唐釋慧琳《一切經(jīng)音義》中記有“劉勰著書四卷,名《劉子》”。三、《廣弘明集·辨惑》篇引《劉子》的話反駁劉晝的詆佛。四、把《劉子》和《文心雕龍》各列出20條段落,不僅證明兩書基本思想的一致性,還一證古人之《劉子》與《文心》“文體與此正類,其可征不疑”、“其分類鑄詞,尊仲尼卑百家,一似《文心雕龍》語”之正確性。五、《文心雕龍》五十篇是用《易》之大衍之?dāng)?shù),《劉子》五十五篇用《易》之天地之?dāng)?shù),用《易》之術(shù)數(shù)謀篇布局,這在同時期的學(xué)者中是僅有劉勰而已。等等。

        林、陳之《劉子作者考辨》辨疑的地方有五點:

        一、指出以往凡主張《劉子》劉晝作的人都把宋晁公武的《郡齋讀書志》所錄“《劉子》劉晝著”當(dāng)作鐵證,認為晁公武也主張《劉子》作者是劉晝。以往主劉晝說的人把陳振孫的《直齋書錄解題》所記《劉子》劉晝撰也當(dāng)成鐵證加以引用。林、陳指出晁公武的態(tài)度在文末謂:“或以為劉勰,或以為劉孝標,未知孰是。”陳振孫的態(tài)度是:“其書近出,傳記無稱,莫詳其始末,不知何以知其名晝字孔昭也。”以往凡主劉晝說的人引此證時,均腰斬了晁、陳的原文,屬斷章取義。事實上晁、陳說的《劉子》劉晝著,只是照錄了所見《劉子》的題錄。二、指出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只著《劉子》書名,未記作者之名,是因為當(dāng)時國家圖書館只有書目,已無其書,其書當(dāng)在司農(nóng)少卿宋遵貴載運途中經(jīng)底柱時已被漂沒十之八九,故有目無書者,《經(jīng)籍志》不記作者,只記“亡”。《舊唐書》明確記有《劉子》劉勰著,是因為“開元七年(719年)詔公卿士庶之家,所有異書官借繕寫”之后,內(nèi)庫圖書大增,并以之修成《群書四部錄》四百卷的書目,后又略為四十卷,名為《古今書錄》,大凡五萬一千八百五十二卷!秳⒆印樊(dāng)是此次公卿獻書后重又出現(xiàn)的,故而后人編《舊唐書》時因有了實物才明記作者的。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所記《劉子》十卷,劉勰著,是照錄《舊唐書》,或按內(nèi)庫圖書實有已不可知了。三、林、陳指出《宋史·藝文志》所記“《劉子》三卷,題劉晝撰”的“題”字,是標示懷疑之意,是照錄所見《劉子》作者的署名,又表示對《劉子》作者署名劉晝有懷疑。四、林陳指出《四庫提要》列舉的《劉子·辨樂》篇“殷辛作靡靡之樂,始為北音”與《文心雕龍·樂府》篇“有娀謠乎飛燕,始為北聲”不合,而斷定“必不出于一人”,是沒有說服力的。因為兩書討論的問題不同!段男牡颀垺肥顷P(guān)于東、西、南、北音的起源,指的是樂的起源;而《劉子》指的是“ 淫聲”的起源。《文心雕龍》取的是《呂氏春秋·音初》的材料,而《劉子》則采之于《淮南子·原道訓(xùn)》。五、《四庫總目提要》的作者并未斷出作者是誰,而是認為“劉晝之名,則介在疑似之間,難以確斷。故仍晁氏、陳氏二家之目,題晝之名,而附著其牴牾如右。”是“故仍”晁、陳二氏之舊署而已,并不是像有的論者所說的《四庫提要》的作者已斷出了作者是劉晝。

        林、陳的這五條辨疑是擊中了劉晝說要害的,從此凡主劉晝說者多已不再提及上述五條。

        林、陳之文發(fā)表以后,楊明照又發(fā)表了《再論劉子的作者》,對林、陳提出的證據(jù)進行辯解:一、林、陳提出的唐釋慧琳《一切經(jīng)音義》中關(guān)于“劉勰條《音義》,未必可信。”理由有二,(一)《高僧傳》八劉勰條說劉勰與劉蟉等皇枝貴族也。同書《弘明集》八劉勰條《音義》云:“劉勰,人姓名也。晉桓玄記室參軍。”“同一劉勰也,《音義》相隔五卷,忽而劉勰劉宋皇枝貴族。劉蟉是南陽涅陽人,劉勰東莞莒人,他們的時代、籍貫都不相同,亦非皇枝貴族。”(二)同一劉勰,忽而又成了桓玄記室參軍,不可輕信。(三)“《劉子》一書,史載唯見有十卷、五卷、三卷,有誰見過四卷本來?”二,《隨身寶》;“《流子》劉協(xié)注”不宜估計過高。三、《劉子》的語言特色和習(xí)慣用語與《文心雕龍》不同。四、《劉子》不會是劉勰文集的一部分。

        楊氏雖在文章中分了十部分,但主要硬件是以上四條。

        林、陳之文發(fā)表后,程天祜在《吉林大學(xué)社會科學(xué)學(xué)報》1986年第6期發(fā)表了《劉子作者辨》。認為:一、袁孝政的序當(dāng)是有根據(jù)的。雖然袁氏學(xué)識有限,輔之張鷟之言,就有了可靠性。二、《劉子》和《文心》的論“道”:《劉子》之“道”為道家之“道”;《文心》之“道”為儒家之“道”。一儒一道,傾向分明,難道都用一個“道”字就出于一人之手嗎?三、沒有資料證明《隋志》記載之《劉子》就是今本之《劉子》。

        同年林、陳又在《中華文史論叢》第四輯發(fā)表了《再論<劉子>作者問題》。針對程氏所提《隋志》所錄之《劉子》非今本之《劉子》作出論證:一、今本之《劉子》與隋虞世南《北堂書抄》所錄《劉子》內(nèi)容相同;與唐太宗為太子李治寫的《帝范》引《均任》篇、《賞罰》篇、《貴農(nóng)》篇、《崇學(xué)》篇文同。和武則天《臣規(guī)》引錄《清神》篇、《愛民》篇文同;與道宣《廣弘明集·九箴篇》和釋湛然《輔行記》引《劉子》《韜光》、《崇學(xué)》篇同,以證今之《劉子》即《隋志》所錄之《劉子》。并以李世民之《帝范》和武則天《臣規(guī)》、《廣弘明集》、《輔行記》和敦煌遺書之諸多抄本及當(dāng)時的小類書和《雜抄》中的著錄征引為據(jù),證明《劉子》在唐代為暢銷書,并以羅振玉語曰:“此卷(劉子殘卷)寫于盛唐,且遠及邊裔,其為六朝舊著可知”作證;二、《廣弘明集》和《輔行記》都是僧人的書,他們引《劉子》中的話去反劉晝的觀點,這一點就可證《劉子》非劉晝作品;三、《劉子》與《文心雕龍》思想無根本沖突。

        林、陳的觀點主要是針對程天祜的觀點。林、陳撰寫《再論劉子作者問題》時,楊明照的《再論劉子的作者》尚未刊布。對于林陳的文章,程氏當(dāng)時未有再次提出質(zhì)疑。

        1990年程天祜在《吉林大學(xué)社會科學(xué)學(xué)報》第6期又發(fā)表了《<劉子>作者新證——從<惜時>篇看<劉子>的作者》一文。提出三點:

        第一,認為《劉子·惜時》篇中的“歲之秋也,涼風(fēng)鳴條,清露變?nèi)~,則寒蟬抱樹而長叫……已矣夫,亦奚能不沾襟于將來,染意于松煙者哉!”是作者的自況。表明此時作者已經(jīng)暮年,這是《劉子》寫于作者晚年的確證。這是其一。其二,這段話說明作者“道業(yè)未就”,抱恨終生。其三,《劉子》作者晚年生活在偏遠山區(qū)而不是在平原或大小城市。

        第二,認為《劉子》的作者不是劉勰。認為經(jīng)過時間的淘洗和篩選,已經(jīng)集中在了劉勰和劉晝兩個人的身上。從《惜時》篇考察,《劉子》作者與劉勰身世、遭遇、生活環(huán)境等諸多不合:一、《梁書·劉勰傳》對《文心》作了詳細的記載:“如果劉勰還有一部《劉子》這樣的書,是不應(yīng)該只字不提的。”二、《劉子》晚年生活在偏遠山區(qū),而劉勰自幼生活在城市,“悲嘆‘郁聲于窮岫之陰’的《劉子》作者,不是劉勰。”三、《劉子》作者反復(fù)申訴其才不為人知,無人為之舉薦,這同劉勰經(jīng)歷不合。四、《劉子》“歸心道教”,而劉勰一生與儒佛關(guān)系密切。五、劉勰一生是很有成就的,而《劉子》作者感嘆一生“道業(yè)未就”。劉勰“在道、業(yè)、文三個方面都有自己的建樹”,不應(yīng)有“道業(yè)未就”的懊喪。

        第三,《劉子》作者是劉晝。理由:一、《北史》和《北齊書》的《劉晝傳》雖未錄《劉子》,但劉晝有幾句恨話說:“使我數(shù)十卷書行世,不易齊景之千駟也。”這最大的可能是其書《劉子》至劉晝辭世也沒有全部完工,殺青行世,不為史家所確知。二、劉晝“天統(tǒng)中,卒于家,年五十二”。天統(tǒng)是高齊后主高緯年號,自565至569年前后五個年頭!吨袊膶W(xué)大辭典》定劉晝卒年為567年,“從563到劉晝病卒還有三年多的時間,本傳沒有記錄他的行事,如果我們推定在這幾年他整理了多年寫作的《劉子》草稿,并陸續(xù)寫作了若干篇,那么《惜時》篇所寫的和劉晝此時的情況就很吻合。”三、劉晝于齊天統(tǒng)中卒于家。其家阜城為一小縣城,正如《惜時》篇中的“郁聲于窮岫之陰”相合。四、《劉子》作者反復(fù)慨嘆懷才不遇,終生未得一職。劉勰一生雖然未獲高官顯位,但總是“皇恩浩蕩”的受益者。五、劉晝著作雖已不存,但從其《帝道》、《金箱璧言》、《高才不遇傳》的名目看,與《劉子》是聲息相通的。

        主張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的尚有傅亞庶的《劉子作者辨正》和《劉子的思想及史料價值》兩文。傅文可能為了向《北史》和《北齊書》的《劉晝傳》記錄的儒生劉晝靠攏,而否認《劉子》思想中的道家成分。傅文說:“細讀《劉子》全文,蓋其旨非主道家或儒道互補。《劉子》全帙反復(fù)論述的是入世治國的內(nèi)容,這無疑是儒家的思想。因此筆者認為《劉子》主旨仍屬儒家言。”[16]但是,傅亞庶先生二十余年后又說:《劉子》思想主旨“表現(xiàn)的是一種儒、道互補的思想傾向。”[17]修正了原來的主張。二十年前,傅亞庶先生在《劉子作者辨證》一文的末尾說:“《劉子》作者不是劉勰。在當(dāng)前的情況下,屬《劉子》為劉晝所撰,是比較穩(wěn)妥的。” [18]二十年后,傅先生在為其女弟子林琳《劉子譯注》寫的《序言》態(tài)度就平和得多。他說:“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問題,我們目前還是應(yīng)該尊重歷史,輕易下結(jié)論,可能不合適。”這個昔日認為“比較穩(wěn)妥”的事情,今天就認為“可能不合適”,這是一個值得尊重的態(tài)度,因為他終于回到了“應(yīng)該尊重歷史”的治學(xué)原則上。

         與程天祜和楊明照觀點相反的是杜黎均在《文心雕龍學(xué)刊》第五輯發(fā)表的《<文心雕龍>與<劉子>比較論》。杜氏認為:林、陳之《劉子作者考辨》“以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,豐富而且有雄辨的論據(jù),縱橫融合、層層深入的思維方法,得出了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的結(jié)論:‘我們認為:劉晝說應(yīng)予否定,《劉子》劉勰撰的題署應(yīng)該恢復(fù)。’這個結(jié)論是令人信服的。我表示同意。”并從“論知言”、“論積學(xué)”、“論物和情”、“論文和質(zhì)”、“論正和邪”、“論美貴在自然”、“論人才”、“論人生理想”八個方面進行比較研究,認為兩書是出于劉勰之手。“《劉子》,從其文史政治知識的淵博,社會生活經(jīng)驗的豐富,政治觀察能力的敏銳,理論思維方法的純熟來看,可以認定是劉勰中老年時期的作品。”

          2000年程有為在《許昌師專學(xué)報》第四期發(fā)表的《劉子的人才思想初探》一文,認為“《劉子》作者歷來眾說紛紜,……今人林其錟、陳鳳金兩同志集!秳⒆印罚秳⒆幼髡呖急妗芬晃母接跁,以為《劉子》為劉勰所著,較為可信。”

           曹道衡針對楊明照和程天祜與林、陳二人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的爭論,于1990年在《中國社會科學(xué)院研究生院學(xué)報》第2期發(fā)表了《關(guān)于<劉子>作者問題》一文,對以往論爭作了簡述和評論。認為:一、“像晁公武和陳振孫兩家,其實都是存疑派,而并非劉晝說的主張者。關(guān)于這一點,過去有些研究者曾有所忽視。近幾年,林其錟、陳鳳金二先生的《劉子作者考辨》是很有見地的。他們發(fā)現(xiàn)了晁公武、陳振孫和《宋史·藝文志》均對于劉晝說持存疑態(tài)度。因此轉(zhuǎn)而采用兩《唐書》的說法,以《劉子》為劉勰作,并且進而論證了《劉子》思想與《文心雕龍》的一致性。”這是其一。其二,從劉晝的生卒年看,“那么梁代書目中著錄的這部《劉子》,還可能是劉晝嗎?”“《隋書·經(jīng)籍志》提到梁代書目中曾有《劉子》,這對劉晝說實在頗為不利。”其三,袁序與史書中的《劉晝傳》不符,“如果相信《北史》和《北齊書》就很難相信《袁序》的話。如果不信《袁序》,那么劉晝到過江南以及梁代書目著錄過他的著作,都很少可能了”。四、“如果兩說(劉勰說和劉晝說)都有疑問,是否考慮第三種可能性,即既非劉勰,亦非劉晝,而是由另一位姓劉的學(xué)者所作。”“從目前存在的爭論看來,雙方似乎有非此即彼的成見,似乎動搖了劉晝說”,“不論在林其錟、陳鳳金二先生的《〈劉子〉作者考辨》抑或楊明照先生的《再論〈劉子〉的作者》中,似乎都沒有考慮第三種可能性。對于林陳的《<劉子>作者考辨》盡管有楊明照先生所批評的一些問題,但是其基本精神還是值得考慮的。”

        針對楊明照和程天祜的劉晝說,朱文民在中國《文心雕龍》學(xué)會第八屆年會上以《把<劉子>的著作權(quán)還給劉勰》[19]一文提交大會,對楊、程之說進行系統(tǒng)的辨駁。朱文民認為:一、《梁書》和《南史》的《劉勰傳》不載《劉子》不是否定《劉子》劉勰撰的理由。并列舉二十四史中的許多傳主并不全載其著作為例!秳③膫鳌分蕴峒啊段男摹罚选段男·序志》錄于其中,是《序志》反映了劉勰的生平和志向,把《序志》作為《劉勰傳》的一部分是畫龍點睛之筆。是因為劉勰以《文心》敲開了吏部大門,是劉勰人生之路的大關(guān)節(jié)。二、楊、程二人在考證《劉子》作者之爭時使用了雙重標準,沒有多大的參考價值。三、劉晝是一位保守、迂腐的儒生,其言行與《劉子》一書不稱!秳⒆印分械摹锻懈健贰兑蝻@》《貴速》等理論,正是劉勰依附僧祐和上表等從政實踐經(jīng)驗的總結(jié)。此種思想和理論非劉晝所歷練。再說,《北史·劉晝傳》記載劉晝崇尚公孫弘,而《劉子·薦賢》篇說“公孫弘不引董生,汲黯將為妬賢”,認為公孫弘是忌賢妒能的人。又,《北史·劉晝傳》記載“晝自謂博物奇才,言好矜大,每言‘使我數(shù)十卷書行世,不易齊景之千駟也。’容止舒緩,舉動不倫,由是竟無仕,卒于家。”這與《劉子》的《韜光》、《戒盈》、《明謙》諸篇思想不合。四、《劉子·惜時》篇透出的信息,正合劉勰而不是劉晝。劉晝一生不被啟用,對當(dāng)朝憤恨不已,不可能對當(dāng)朝有“休明之世”的贊語。五、程天祜考出劉晝撰寫《劉子》的成書時間為563年至567年,而此時梁代書目的撰錄者已亡故了三十余年,梁王朝也已滅亡了十年,怎么會載入梁人書目,成為《隋志》的“梁有《劉子》十卷,亡”的記載呢?六、《一切經(jīng)音義》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作者劉勰的史料價值不應(yīng)當(dāng)輕視。因為它不是孤證,還有《隨身寶》記載的:“《流子》劉協(xié)注”和《廣弘明集·辨惑》篇引《劉子》語反駁劉晝詆佛言論等直證。至于“《流子》劉協(xié)注”的同音假借字,是唐代存在著標音字和標義字兩種文字系統(tǒng)的緣故,如果以此否認《隨身寶》的價值,則敦煌遺書將被否定大部分。如果把《一切經(jīng)音義》和《隨身寶》中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的記載再聯(lián)系兩《唐志》中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的記載,就會覺得它的史料價值是可靠的。如果就是死不承認《劉子》劉勰著,那只能說是思想問題,而不是史料問題了。正如《文心雕龍·史傳》篇所云:“俗皆愛奇,莫顧實理”了。七、《劉子》與《文心雕龍》的思想傾向是一致的。《文心》“以道為本,以儒為用。”《劉子》一書也并非歸心道教,而是認為“道者玄化為本,儒者德教為宗,九流之中二化為最”,也是儒道同尊。至于有人說《文心》的主要傾向是儒家,朱文認為那是對《文心》的誤讀,而非《文心》實情。八、對歷代記載《劉子》的文獻分類列表,指出哪是劉晝說,哪是劉勰說,哪是存疑派,以澄清人們以往把存疑派誤讀為劉晝說的事實。九、關(guān)于圖書四部分類問題。梁元帝《金樓子·著書》篇仍以甲乙丙丁分類,列舉學(xué)者們對于“經(jīng)、史、子、集”分期的看法以澄清經(jīng)史子集之分類始于唐,以證明《劉子》有可能是劉勰文集的一部分。十、針對楊明照提出的《劉子》的語言特色問題,朱文民說:“對《劉子》文采的評價,楊先生始終也沒有準的。早年見晁公武說《劉子》‘辭頗俗薄’,楊先生亦說:‘今以《劉子》全書驗之,其緝綴辭藻與言甚古拙,皆極為顯著。’2001年的文章《增訂<劉子>前言》又說:‘前賢稱其‘辭采秀倩’,‘豐腴秀整’,‘腴秀逸俊’,‘遒練雋逸’,并非過譽。(這說明楊明照又否定了先前‘言甚古拙’的評價。)對《劉子》一書的辭色而明代的蔣以化和曹學(xué)佺的評論與楊明照最初的評論完全相反。蔣以化認為‘分類鑄辭,尊仲尼卑百家,一似《文心雕龍》語’。曹學(xué)佺認為其‘文辭燦然可觀,晁公武以淺俗譏之,亦不好文之一證矣。”楊明照大概后來看到了曹學(xué)佺譏笑晁公武認為《劉子》“‘辭頗俗薄’是不好文之一證”才改口的。

        對于劉克莊引錄的張鷟《朝野僉載》中的話,朱文民認為《朝野僉載》是唐人小說。小說中的故事都是作者根據(jù)或許有的現(xiàn)象杜撰的,其資料來自于“街談巷議,傳聞異辭”,作為一種現(xiàn)象看待尚可,如果認真去對號入座、并作為信史引錄是不嚴肅的。這是其一;其二,今傳世之本《朝野僉載》中并未有劉克莊所引的話。近年中華書局出版的《朝野僉載》附錄中的此條是他們根據(jù)劉克莊的記載輯錄的,已非原始資料,其可靠性是大打折扣的。再說,《隨身寶》的作者是唐代宰相張九齡,張九齡的人品和文品比張鷟嚴肅的多。張鷟為人張狂,言語多虛。[20]

        朱文民在上文中,還針對楊明照提出《劉子》的語言特色和習(xí)慣用語問題說:“我將《文心雕龍》、《劉子》、《滅惑論》、《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銘》等劉勰著作,全部輸入電腦進行檢索,《劉子》中‘若夫’一見,‘至於’八見,‘蓋’(句首)五見,‘耳’(句末)一見。相別只在于使用頻率少一點,而不是像楊先生說的‘《劉子》全書中也未使用過。’楊先生所指出《文心雕龍》使用過八次的‘原夫’一詞,《滅惑論》和《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銘》也未用過。‘觀夫’一詞,《滅惑論》不用,《石像碑銘》僅用一次,‘至於’一詞以上兩文皆不用。‘若乃’《文心》十三見,《劉子》不見,《滅惑論》三見,《石像碑》不見。‘夫’(句首)字《文心》五十二見,《劉子》二十三見,《滅惑論》四見,《石像碑》一見。‘若夫’一詞《文心》二十七見,《劉子》一見,《滅惑論》和《石像碑》不見?梢姉蠲髡盏慕y(tǒng)計是不準確。其結(jié)論也就顯得牽強和武斷。”朱文民認為:“《劉子》一書的寫作目的是為當(dāng)權(quán)者提供治國方案的,把以往的歷史經(jīng)驗教訓(xùn)列舉以后引出如何才是當(dāng)前的良策,故而多用‘由此觀之’、‘以此而言’、‘以此言之’、‘由此言之’和‘由此而言’之類的用語,是引出新見解的需要。也正是為此,此書又名《新論》。此類用語《滅惑論》和《石像碑》多不用,如果以此作為否定《劉子》劉勰撰的依據(jù),則《滅惑論》和《石像碑銘》也就不是劉勰著作了。”正如《劉子·正賞》篇所言:“昔二人評玉,一人曰好,一人曰丑,久不能辨?驮唬‘爾來入吾目中,則好丑分矣!’”如果僅以《文心》和《劉子》比較習(xí)慣用語,則可比性小,而引入同是劉勰而沒有爭議的其他著作,則分曉可見矣!朱氏正受此啟發(fā),故將劉勰現(xiàn)有著作全部輸入電腦以見真?zhèn)。朱文引黃侃的觀點,證明同一人的不同著作,未必一個模式。

        朱文民從十個方面理出《劉子》作者劉勰由是而疑,由疑而否的演變過程,建議把《劉子》的著作權(quán)應(yīng)當(dāng)還給劉勰。

         朱文發(fā)表后,劉晝說的支持者周紹恒先生又提出了一條新證據(jù):《劉子》中不避梁諱,有“順”字和“衍”字,以此否認《劉子》劉勰作[21],堅持劉晝說。朱文民再次撰文指出用避諱法否定《劉子》劉勰作,堅持《劉子》劉晝作是行不通的。因為《劉子》也不避北朝帝諱,“歡”字兩見,“隱”字十九見,“殷”八見,“緯”字三見。而北朝比南朝更保守,更講究避諱。例如高齊以后的“趙州”原為“殷州”,高齊時為避帝諱而改“趙州”。又如《北齊書·趙彥深傳》說趙彥深:“本名隱,避齊廟諱,故以字行。”這是因高歡六世祖名“隱“之故。這就更堵死了劉晝可能性的思路。相反,《劉子》中的《思順》篇,有的版本就是《思慎》,這可能是《劉子》的原始版錄。至于現(xiàn)行本中不避梁諱,是否也像《昭明文選》中有些文章不避梁諱一樣,如屈守元所說“大都后人復(fù)其舊也”,已不可知了?傊员苤M學(xué)判定《劉子》作者是行不通的。[22]

        2008年,陳應(yīng)鸞先生又發(fā)表了《劉子作者補考》[23],堅持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,其主要理由有二:第一,《劉子》用典與北朝同。第二,《劉子》中存在著知識性錯誤,與史傳所載劉晝的心性特征十分吻合。關(guān)于第一點,主張劉晝說的傅亞庶先生與陳應(yīng)鸞先生的看法就不同;關(guān)于第二點也有些牽強,陳氏特別指出《劉子》稱段干木為干木,把復(fù)姓段干誤為單姓段;稱朱泙漫為朱泙等,是犯了常識性的錯誤。對于這個問題,我看還有一個歷史的原因和習(xí)慣用法問題,對于段干得姓,盡管《史記》有交代,但后人多稱之為“干木”,如:漢人王充《論衡·非儒篇》中,就有時稱段干木,有時稱干木。今引錄如下:“段干木闔門不出,魏文敬之,表式其閭,秦軍聞之,卒不攻魏。使魏無干木,秦兵入境,境土危亡。”晉人皇甫謐《高士傳》云:“木,晉人也,守道不仕。魏文侯欲見,造其門,干木逾墻避之。”唐人吳筠又有一首詩《高士詠》說到段干木有:“干木布衣者,守道杜衡門。”陳氏說“《劉子》之錯誤蓋本應(yīng)劭而來。《風(fēng)俗通義·十反》‘干木息偃以蕃魏’”我看未必然。陳氏認為這些知識性的錯誤,只有劉晝才有可能,劉勰《文心雕龍》中就沒有[24]。其實《文心雕龍》中也有知識錯誤。例如《文心雕龍·情采篇》“莊周云:‘辯雕萬物’,謂藻飾也。” 王叔岷認為此處的“雕字是周字的假借字”,劉勰“誤用莊子的話,由于忽略了訓(xùn)詁的問題”[25]。陳應(yīng)鸞先生的其他舉例我亦覺過于牽強,受文字限制,恕不一一敘辨。 

        四、后論 

        通過對歷史文獻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及其作者的著錄和諸家研究結(jié)果的梳理,我們覺得宋人的著錄,最值得研究。宋代的官方目錄書《崇文總目》雖然只著錄《劉子》而未記作者,當(dāng)因原本有序釋的緣故!端膸烊珪嵋吩凇冻缥目偰俊窏l說:“原本每條下具有論說,逮南宋時,鄭樵作《通志》始,謂其文繁無用,紹興中,遂從而去其序釋故。”這說明《崇文總目》原本之每條下都是有序釋的,甚至對作者有介紹,是鄭樵時才刪去的。鄭樵當(dāng)是親見《崇文總目》著錄《劉子》作者的,才在《通志》中著錄其書作者為劉勰。《崇文總目》是歐陽修參與編著的,《新唐書》又是歐陽修主撰的,這就使我們很容易把兩《唐志》、《通志》、《崇文總目》等書聯(lián)系起來看,《劉子》作者為劉勰是有根據(jù)的。

        盡管今宋刻本《劉子》的袁注中有一處,以“代”可理解為“世”字,似避唐諱的證據(jù),我仍然懷疑《劉子》袁注為唐人著作的真實性。理由有五:一、該書作者唐錄事參軍袁孝政事跡不可考;二、《劉子》袁注如果是唐人作品,為什么兩《唐志》、《崇文總目》和鄭樵《通志》均不著錄?三、南宋對《劉子》的著錄或曰“其書近出”,或曰“今袁孝政《序》”云云,這說明《劉子》袁注很可能是南宋時才出現(xiàn)的,其時間是在歐陽修、王堯臣、鄭樵之后。四、今上海圖書館藏宋刻本《劉子》的袁孝政注中有一處把“世”字以“代”字替代,焉知不是作偽者的手腳呢?五、張鷟《朝野僉載》乃小說,不可信。胡應(yīng)麟《少室山房》卷二十九說:“小說,唐人以前,紀述多虛”,“其言淫詭而失實”。王叔岷在《劉子集證·自序》中,就認為張鷟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的話與劉晝性格不符,因而不可信。如果《劉子》袁注是南宋人的偽作,也就不存在袁孝政《序》中的劉晝問題了。

        總結(jié)以上諸家關(guān)于《劉子》劉晝作的證據(jù),《四庫提要》和王叔岷皆認為劉勰崇佛,《劉子》崇道,非劉勰所作“則為有力之證據(jù)。”楊明照的硬件也是《劉子》歸心道家,《文心雕龍》尊儒,兩書不可能出于同一作者。其實,現(xiàn)代“龍學(xué)”研究的成果已經(jīng)證明楊明照先生對《文心雕龍》的看法和《四庫提要》及王叔岷的看法都有太大的局限性,這種局限性說明他們都忽略了南朝的學(xué)術(shù)思潮和時代背景對劉勰的影響[26]。至于王叔岷先生說的劉晝自謂“‘博物奇才’,《劉子》中之陳言故實,異聞奇說,援引萬端,非博物奇才,決不能作” [27]一事,更讓人覺得牽強,因為劉勰難道就不是博物奇才嗎!

        促使余嘉錫改變觀點的劉克莊引錄的張鷟的那段話,我認為王叔岷先生的反駁最為有力。這樣劉晝之說的有力證據(jù),經(jīng)他們相互否定和辨析,也就顯得很沒有說服力了。對于劉勰信佛問題,我一向認為應(yīng)當(dāng)結(jié)合當(dāng)時的政治環(huán)境來考慮。一是皇帝信佛,劉勰作為臣子,也必然響應(yīng),這是政治需要。政治能夠扭曲一個人的靈魂,這是事實。二是劉勰早期依沙門僧祐,是文化打工,其后兩次入定林寺校經(jīng)是奉皇命,這充其量算是一位佛教典籍整理者,很難說是一個虔誠的信仰者,這可以用劉勰的佛學(xué)思想沒有新意來證明[28]。至于劉勰晚年出家,那是強烈的政治欲望與眼前處境和自身客觀條件的矛盾產(chǎn)生的結(jié)果。

        就目前情況說,堅持《劉子》劉晝作的學(xué)者所提出的論據(jù),還難以否定兩《唐志》對《劉子》劉勰作的記載,以證明《劉子》的作者是劉晝或者是其他人。就目前情況看,隨著研究的深入和發(fā)展,《劉子》與劉勰的關(guān)系,更顯示出一種摔不開、割不斷的關(guān)系,總是讓研究者覺得劉勰的精魂或游蕩于腦際,或隱藏在文內(nèi)。例如,祁志祥在《廣州大學(xué)學(xué)報》2005年第4期發(fā)表的《試論劉晝的美學(xué)思想》一文,全文以《劉子》為資料,說《劉子》“其玄學(xué)美學(xué)的特點,主要通過捏合儒、道體現(xiàn)出來,帶有一定的總結(jié)性!秳⒆印访缹W(xué)最突出的貢獻不僅在此,而在《正賞》、《殊好》等篇中對美的主客體差異,或者說審美的客體性和創(chuàng)造性的精湛剖析,它是對梁劉勰文藝美學(xué)理論的重大發(fā)展。”再如蔡欣在《嘉興學(xué)院學(xué)報》2007年第1期發(fā)表的《〈劉子〉文藝范疇辨析》一文,也多次指出“在文學(xué)觀念上,劉晝與劉勰有暗合之處”。[29] 

        作者簡介朱文民(1948——)山東莒縣劉勰文心雕龍研究所所長、研究員。已出版主要著作有《劉勰傳》、《山東省志·諸子名家志·劉勰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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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[①]《四庫全書提要·學(xué)林》:“其事跡不見于《宋史》,《湖廣通志》亦未之載。惟賈昌朝《群經(jīng)音辨》載有觀國所作后序一篇,結(jié)銜稱左承務(wù)郎,知汀州寧化縣,主管勸農(nóng)公事,兼兵馬監(jiān)押,末題紹興壬戌(1142)秋九月中澣,則南渡以后人也。”

        [②] 轉(zhuǎn)引自陳志平《劉子在唐宋時期的傳播和影響》,待刊稿。

        [③] 清《四庫全書》中的《劉子》底本是內(nèi)府藏本,原書作者名為劉勰。今署作者劉晝,是四庫館臣誤讀了陳振孫和晁公武的書之后,才“姑仍晁氏、陳氏二家之目,題晝之名”的。原內(nèi)府藏本今已不知其下落。只見乾隆皇帝曾為專門收藏四庫全書而建的文津閣寫有《文津閣記》,云:“蓋淵即源也,有源必有流,支派于是乎分焉。欲從支派尋流,以溯其源,必先在乎知其津,弗知津,則躡迷途而失正路,斷港之譏,有弗免矣。故析木之次麗乎天,龍門之名標乎地,是知津為要也。而劉勰所云:‘道象之妙,非言不津,津言之妙,非學(xué)不傳者。’實亦先得我心之所同。”[③]乾隆所引劉勰所云“道象之妙,非言不津,津言之妙,非學(xué)不傳”,出自《劉子·崇學(xué)五》。可見乾隆讀到的《劉子》題作劉勰撰。乾隆帝所讀的《劉子》當(dāng)為內(nèi)府藏本。轉(zhuǎn)引自陳志平《劉子研究》第324頁。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

        [④] 《二十五史補編》第5513頁,中華書局1998年

        [⑤] 《梁書·武帝紀下》載:普通二年“夏四月乙卯,改作南北郊。丙辰,詔曰:‘夫欽若昊天,歷象無違,躬執(zhí)耒耜,盡力致敬,上協(xié)星鳥,俯訓(xùn)民時,平秩東作,義不在南。前代因襲,有乖禮制,可于震方,簡求沃野,具茲千畝,庶允舊章。’”《隋書·禮儀二》載:“古典有天子?xùn)|耕儀。江左未暇,至宋始有其典。梁初藉田,依宋、齊,以正月用時,不齋不祭。……普通二年,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,筑兆域大小,列種梨柏,便殿及齋官省,如南北郊。別有望耕臺,在壇東。帝親耕畢,登此臺,以觀公卿之推伐。”由此知梁皇帝親耕于東郊。再者,《藝文類聚》卷三十九,載有梁元帝《祭東耕文》和《慶東耕啟》。這些文獻雖然沒有明說后妃蠶于西郊,根據(jù)古禮對稱的常識,皇后是必蠶于西郊!秳⒆印分械“后妃躬桑于北郊”的“北字,當(dāng)是傳抄者妄改。”

        [⑥] 陳志平《劉子研究》第52——57頁,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8年8月。

        [⑦] 唐劉知幾《史通·核才》說:“孝標持論談理,成為絕倫。而《自敘》一篇,過為煩碎,……其銳情自敘,欲以垂示將來,而言皆淺俗,理無要害。”可見孝標的水平名與實之間是有較大的差距的。

        [⑧]胡應(yīng)麟《少室山房筆叢》第407頁,中華書局1964年。

        [⑨]余嘉錫《四庫提要辨證》第709——711頁,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。

        [⑩]余嘉錫《四庫提要辨證》第714頁。

        [11]陳志平《<劉子>作者和創(chuàng)作時間新考》,載《古籍整理研究學(xué)刊》2007年第4期。陳志平的論文為作者《劉子研究》一書的第二章,故此一觀點又見該書第49頁,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8年8月。

        [12]王叔岷《劉子集證·自序》,臺灣史語所?氖,1961年。

        [13] 耿文光《萬卷精華樓藏書記》,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,第2519頁。

        [14]曹道衡《南朝文學(xué)與北朝文學(xué)研究》第146頁,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。

        [15]王更生《重修增訂文心雕龍研究》,第268頁,臺灣文史哲出版社,1984年。前輩學(xué)者羅焌先生的研究結(jié)果與王更生先生相同。詳見羅焌《諸子學(xué)術(shù)》第一章《諸子釋名》,華東師范大學(xué)出版社,2008年8月。

        [16][16]傅亞庶《劉子的思想及史料價值》,載《古籍整理研究學(xué)刊》1989年第6期。

        [17] 見傅亞庶為林琳《劉子譯注》寫的《序言》,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。

        [18] 傅亞庶《劉子校釋》第628頁,中華書局1998年9月。

        [19]朱文民《把劉子的著作權(quán)還給劉勰》,刊于山東師范大學(xué)《齊魯文化研究》第五輯。又載作者《劉勰傳·附錄》中。

        [20] 洪邁在《容齋隨筆》卷十二說“《僉載》紀事,皆瑣尾擿裂,且多喋語……無一篇可讀,一聯(lián)可味。”

        [21]周紹恒《劉子作者問題辨》,載中國文心雕龍學(xué)會編《文心雕龍研究》第八輯,河北大學(xué)出版社,2009年8月。陳志平先生也被避諱法所迷惑,詳見其大著《劉子研究》第47——48頁,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。

        [22] 詳見朱文民《再論〈劉子〉的著作者為劉勰》,載《魯東大學(xué)學(xué)報》2009年第1期。

        [23] 陳應(yīng)鸞《劉子作者補考》,分別見《文學(xué)遺產(chǎn)》2008年第3期,楊明照、陳應(yīng)鸞《增訂劉子校注》第58——68頁。

        [24] 近期讀到主張《劉子》作者為劉晝的周紹恒先生在《文學(xué)遺產(chǎn)》2010年第3期撰寫《關(guān)于〈劉子作者補考〉的一點商榷》一文中,對陳應(yīng)鸞的觀點提出辯駁,認為《劉子》作者稱段干木為“干木”、“朱泙漫”為“朱泙”是符合古人省略原則的,并不是犯了常識性錯誤。

        [25] 詳見王叔岷《慕廬論學(xué)集》(一)第74頁,中華書局2007年10月。

        [26] 詳見朱文民《南朝的學(xué)術(shù)思潮和劉勰思想的時代特征》,載中國文心雕龍學(xué)會編《文心雕龍研究》第八輯,及《把劉子的著作權(quán)還給劉勰》一文。

        [27] 王叔岷《劉子集證·自序》。

        [28] 詳見朱文民《劉勰的佛教思想》,朱文民《濟南教育學(xué)院學(xué)報》2002年第6期。

        [29]在《劉子》作者問題上,祁志祥和蔡欣承襲了楊明照的觀點。但在論述《劉子》思想時,怎么也擺脫不掉劉勰的陰影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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